某外出打工時巧遇“知心”女友,雙方閃速結婚卻遭遇騙局,女友冒用他人身份證與其假結婚騙取財物,張某最后落得人財兩失,想盡快離婚都不容易。11月3日,張某向江西省吉安縣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要求吉安縣民政局撤銷結婚證書。
2010年8月,家住吉安縣城的張某將外出打工認識二十余天的女朋友胡某帶回家,雙方閃速領取了結婚證。婚前,胡某要求張某支付了2.3萬元的彩禮錢。婚后,胡某又要求張某往其賬戶里存入1.5萬元用于生活開支。婚后一個多月,胡某說要回娘家看望父母,其后一去不回,不見蹤影。這時的張某才如夢初醒,趕獨角獸司法考網緊到公安機關報了案。公安機關經過偵查后,發現胡某根本不姓胡,真實姓名叫吳觀秀,已經結婚,并生育了2個小孩,現在冒用他人的身份信息與張某在縣民政局登記結婚,法院以吳觀秀構成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
假“妻子”入獄后,張某多次前往民政部門,要求撤銷結婚登記,但民政局告之其沒有權限拒絕辦理。之后,張某又來到法院要求起訴離婚,但其起訴的被告名字卻是吳觀秀,而結婚證上的名字卻是胡某,因為在法律上吳觀秀根本就沒有與他結婚,而吳觀秀冒用胡某的獨角獸司法考網身份證胡某本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有這么一樁婚姻,法院對張某起訴吳觀秀不予立案。盡管法院已經將吳觀秀以詐騙罪判刑,但歷經一年,張某的婚姻問題沒有得到徹底解決。現張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民政局撤銷結婚證書,法院已經受理該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