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的法律效力可分為兩方面:
(1)收養的擬制效力,即形成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效力與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相同,養父母子獨角獸司法考試網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于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
(2)收養訴解消效力,是指收養使被收養人與生父母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依法終止、消除的效力。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但值得注意的是,養子女與生父母及近親屬之間的血緣關系是客觀存在的,無法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滅,所以,他們之間仍受《婚姻法》有關禁止結婚規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