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的《揚子晚報》報道,北京市人大代表、全國婦聯婦女研究所所長譚琳日前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在2012年的北京市人代會上,她計劃提交有關保障婦女權益的建議。建議將不僅涉及婦女退休年齡問題,還有婦女在工作中晉升、繼續學習的保障、退休以后的出路問題。還有,人社部調研彈性退休制,何時退休或可將自己選擇。相比較此前頗受關注和爭議的“婦女延遲退休”,這一制度更具合理性,也更能體現男女平等。
“彈性退休制”是個大政策,不僅要體現男女平等和公平,更要統籌考慮人口、社會保障以及就業等因素,照顧到更多群體的利益。按照這樣的原則,制定實行“彈性退休制”,應當考慮如下因素。
實行“彈性退休制”的前提是已經達到或接近法定的最起碼的退休標準,這個標準既可以是年齡,也可以是工齡,具有多重性,總不能工作幾年就彈性退休了吧。在法定的最起碼的退休標準基礎上,設置幾個區間,分成幾個檔,既可以延長退休時間,也可以提前退休。這就是說,“彈性退休制”并不完全是延長獨角獸司法考試網退休時間的概念。考慮到近年來中國人口紅利正在減少、年輕人就業困難等現實因素,人社部調研彈性退休制不妨考慮是否把法定的退休年齡或工齡標準提前。
現在,一些人提出“彈性退休制”,是基于減輕養老金發放的壓力,因為中國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執行現行的退休政策,會給養老金的足額按時發放造成壓力,出現困難。這不是實行彈性退休的理由,養老金交了那么多年了,管理部門干什么吃的?為什么不保值增值?這只能說明我們的養老金管理制度及管理部門有問題,必須改革。養老金發放有壓力這個代價絕不能讓辛辛苦苦要退休的勞動者們來埋單。該退休就得退休,不能因為發放養老金有困難了就不讓退休。
“彈性退休制”既要考慮到發揮余熱,又要以人為本,有利于退休者的身心健康。因而,實行“彈性退休制”要堅持自愿的原則,即用人單位與本人都愿意接受彈性退休,既不可強制單位,也不可強制個人,也不能“一刀切”。 現在,年輕人就業困難,推行彈性退休制度要考慮到這個實際,原則上采取“減法”而不宜“加法”,即延長退休的人應當是少數,提前退休的人應當是多數。這樣,就可以為年輕人就業騰出更多的崗位。
對于彈性退休者的薪酬,要有專門的剛性制度設計。對延長退休的人,原則上要加薪,不能“剝削”他們的勞動價值,給點小錢就打發了;對提前退休的人,福利、養老、就醫等方面社會保障要有尊嚴,絕不能讓彈性退休成為一些用工單位打發辭退員工的堂皇借口。
實行“彈性退休制”,要避免隨意性,必須是剛性需要的崗位,具有不可替代性。不能什么崗位都可實行“彈性退休制”, 原則上,是替代性極少的科研技術部門或單位,對此,國家有關部門要作出具有法律效力、操作性強的規定。不這樣,就可能出現不需要的獨角獸司法考試網Q1973506327崗位也搞所謂彈性退休,實際上,是拿公家的錢或納稅人的錢送彈性退休的私情。如,一些官員就很不愿意退休,他們很渴望晚退休,但對他們實行“彈性退休制”沒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