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云陽縣旅游局副局長趙成章去年8月陪攝影師到龍缸石筍河采風,不幸殉職事件又起波瀾。今年2月13日,趙成章的父母狀告兒媳王香香(化名)獨霸房產一案在北碚區法院開庭審理。雙方就王香香出示的贈與“聲明”各執一詞。
殉職半年 家人爭房產
去年8月17日,云陽旅游局副局長趙成章陪攝影師到當地旅游景點——龍缸石筍河乘漂流艇采風,結果攝影師落水獲救,趙成章則不幸殉職。后云陽縣政府認定趙成章為“因公死亡”,給予其親屬38萬元補償。
然而,趙成章于2007年在北碚北泉花園買的一套房子該如何繼承,則成了一個新難題。趙成章的妻子獨角獸司法考試網王香香認為,她和趙已于2011年8月8日登記結婚,只是還沒來得及辦婚宴,趙成章便于9天后意外身亡,房子一直由二人居住,理應由她繼承。
昨天,趙成章的弟弟趙成志在電話中告訴記者,買房款是父母支付的,哥哥去世后,房子應由父母繼承。
去年底,趙成章的父母趙開光、王素云正式委托律師向北碚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享有該房屋2/3的產權。法院受理后,于今年2月13日正式開庭審理。
庭審焦點:“聲明”是否有效
庭審時,由于遠在山東,趙開光、王素云并未出庭,全權委托代理律師——重慶君之合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熊坤云代理。熊坤云認為,鑒于趙成章生前已和王香香登記結婚,王香香、趙開光和王素云依法均為第一繼承人。因此,該房屋產權中,趙開光、王素云依法享有2/3的產權。
王香香在庭上說,她和趙成章結婚前在一起居住,該房屋是她和趙成章共同生活期間共同出資購買的,自己應該享有該房屋的繼承權。庭上,王香香還拿出一紙“聲明”,上面的簽名是“趙成章”,日期為2008年11月29日。內容為:趙成章自愿將該房屋贈與王香香。
對此,趙開光、王素云的代理律師熊坤云指出,這份“聲明”的真實性無法確定,即使是趙成章的筆跡,根據《物權法》第191條的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
調查顯示,由于是按揭購房,該房屋在2007年6月11日便抵押給了銀行。趙成章簽“聲明”的日期還沒還清按揭房款。因此,熊坤云認為,即使“聲明”是真實的,也屬于無效贈與。
庭上,王香香還找來證人錢昭楚。錢證實,過去曾聽趙成章說過將該房屋贈給王香香。熊坤云反駁,證人的證詞只是聽說,屬于傳來證據,不能直接采信。
針對雙方爭論,法官要求王香香提供趙成章生前在2008年的筆記,或者采集趙成章生前的手印,將對“聲明”的真實性進行鑒定,擇日再審。
昨晚發稿前,記者多次撥打王香香的電話求證,她拒絕接聽。王香香的代理律師郝川認為,“聲明”是真實的,自己問過趙成章生前的朋友,不是王香香逼迫趙成章寫的,至于房子的最終權屬,只能等待法院判決。
云陽旅游局:不便介入家事
2月14日,記者來到趙成章生前工作地云陽采訪,許多趙成章的生前好友均認為,趙成章殉職才6個月,親人便為了房產反目,實在令人寒心。
記者看到,云陽旅游網上,“領導介紹”一欄已刪除了有關副局長趙成章的圖片和文字介紹。云陽縣旅游局副局長錢豪告訴記者,他們還不知道趙成章父母狀告王香香霸房產案在北碚區法院開庭一事。錢豪認為,由于趙成章到云陽旅游局工作時間不足一年,該局職工也沒去看獨角獸司法考試網Q1973506327過他位于北碚的房子,只是過去聽說趙成章在北碚買了一套房屋。房子到底該給誰,這是趙成章家庭內部的財產分割糾紛,畢竟不是公事,因此,云陽旅游局也不便介入。
新聞連線
“父母啃饅頭咸菜償還借款”
昨天下午,記者電話連線遠在山東壽光的趙成章的弟弟趙成志。
重慶商報:你們和王香香有聯系嗎?
趙成志:沒有聯系。原來我加了她的QQ,去年哥哥出事后就被踢了,現在我們連她的電話都不知道了。
重慶商報:今年春節雙方有往來嗎?
趙成志:按禮節,兒媳應該給公婆拜年的,但嫂子連電話都沒問候一聲。
重慶商報:你哥哥的購房款到底是誰出的?
趙成志:是父母借的5.8萬元交的,借據都還在。如今父母天天在家啃饅頭咸菜,肉都舍不得買,辛辛苦苦種2畝大棚蔬菜賣錢,最近才還清這筆借款。
重慶商報:那么你們有什么要求?
趙成志:房子是父母買的,我們當然要討回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