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某某、閆某和盧某都是“80后”的年輕人,三人在搶劫中因為擔心被賓館內的監控攝像頭記錄下作案過程,把前臺的電腦主機獨角獸司法考試網拆掉扔進了河里,事實上,這臺電腦并沒有連接監控攝像頭,而是賓館用于收費的收銀電腦。近日,河南省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三名“笨賊”均因犯搶劫罪、故意毀壞財物罪被判刑。其中,盧某某、閆某因系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零2個月,盧某被判刑6年零6個月。
盧某某、閆某都曾因犯搶劫罪被判過刑,2010年年底,兩人相繼刑滿釋放。在社會上游蕩了一段時間之后,因為口袋里缺錢,盧某某和閆某又準備實施搶劫。盧某因為和盧某某是同村,也被盧某某拉入了他們的團伙之中。2011年4月,三人經過預謀之后,把搶劫地點選在了許昌市區一家賓館內。他們認為該賓館生意好,每天都能賺取大量現金,就準備趁夜深人靜時把收銀臺內的錢款洗劫一空。為了嚇唬賓館的值班人員,盧某某、閆某和盧某事先購買了仿真槍、折疊刀等作案工具。
2011年4月18日2時許,盧某某、閆某和盧某手持仿真槍、折疊刀等兇器,蒙面進入了這家賓館的一樓大廳。他們先用被子蒙住值班人員的頭,然后用膠帶將其雙手、雙腳捆綁了起來。盧某某、閆某和盧某在作案的過程中,發現賓館內安裝有監控攝像頭,擔心作案過程被記錄下來,盧某某誤把該賓館的收銀獨角獸司法考試網Q1973506327電腦主機當成監控電腦主機給拆了下來,并將其抱走扔進了河里。盧某某返回賓館之后,和閆某、盧某一起將收銀臺內的3540元現金和一部手機給搶走了。賓館搶劫案發生之后,警方迅速行動,針對現場留下的線索對這一案件展開了調查。盧某某、閆某和盧某三人因有重大作案嫌疑,很快進入了警方的視線之中。2011年5月12日,三人落入法網,他們如實供述了在賓館內實施搶劫并毀壞財物的作案過程。
法院認為,盧某某、閆某和盧某使用暴力、脅迫手段強行劫取財物,其行為構成了搶劫罪。三人在搶劫過程中故意毀壞他人財物,又構成了故意毀壞財物罪。數罪并罰,據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