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科學院2月20日首度向社會發布《中國司法透明度報告》,內容涉及司法活動、規范性文件、環境信息以及行政審批等的透明度問題。報告特別提及地方法院利用新媒體對庭審進行直播這一司法公開新舉措,并用“方興未艾”加以形容。
確實,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連續發文力推司法公開,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在推進司法透明、審判公正方面也作出了積極努力。早在2010年,一些法院就在以往電視直播案件庭審的基礎上,開始借助新型網絡媒體進行“網絡直播”,上海等地的法院系統更是先行一步,制定了《著力推進司法公開實施意見》等規范文件,開始進行案件庭審微博的圖文直播!秷蟾妗芬诧@示,河南、北京高級人民法院均建立有專門的視頻網頁,全國34.6%的高級人民法院和30.2%的中級人民法院提供已經開庭的案件的視頻信息。的確,人們認識到,司法公開是實現公正的前提,沒有公開透明,就不可能有廣泛、有效的監督,更不會有真正的公正與公信。獨角獸司法考試網
法院的案件庭審通過電視、網絡直播,受到民眾的普遍歡迎。但也有一些法學界人士在研究司法公開透明的專題會議上談到,庭審直播案件的整體成本較高,對涉案當事人在庭審中的情緒、表達等也會帶來諸多影響。而在以往已經網上視頻直播的案件中,社會民眾關注度較高或者涉及公務人員貪腐犯罪的“熱點”、“重大”案件,法院組織庭審直播的并不多見,明顯反映出法院“供給”與民眾“需求”之間不完全“匹配”的狀況,與充分滿足人民群眾對審判活動公開性的期待,還存在著一定的距離。人們也發現,有些地方司法機關為了制造聲勢,曾經將執行強制措施或者法庭公開宣判的場所移至大會堂、體育場,但對某些“敏感”但依法應當公開審理的案件,卻常常以法庭“容量有限”等為由,限制公民進入,甚至拒絕記者旁聽。
據筆者所知,這種情況已經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這種“選擇性公開”的做法雖說在地方各級人民法院會各有自己的種種理由,但其實都與“公開”、“透明”的真義存在著差距,也沒有完整體現法治意義上真正的司法民主。這些問題,需要在全面推進司法公開透明的活動中予以特別關注,并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回應社會的需要和關切。
此外,司法公開更應當包括將實際的裁判依據予以透明化,這也是司法民主性的必然要求。因為在一個積極倡導法治的社會里,絕對不應該存在司法上的“秘密武器”和搞“不教而誅”。
應該看到,司法公開是法治現代化和司法民主化的重要標志,是我國民主與法治建設、發展事業中的迫切需要,也是最高人民法院近年來積極推動“審判公開”的一項重要工作。因此,地方法院應當站在不斷推進司法民主和維護執法公開、統一高度,樹立司法為民的理念,不斷規范自身行為,通過切實努力,使司法的公開和透明落實到位,通過全面司法公開、司法民主,促進司法公正、司法權威。
準確解讀是媒體的責任
田禾
法治向來是一個敏感話題,具體到個案更是如此。法治藍皮書編創者并沒因為敏感獨角獸司法考試網而放棄學術追求和社會責任感,每年都推出分量足夠的研究報告,引起社會的高度關注,正因為如此,他們也成為媒體追逐的對象。對《法治藍皮書(2012)》的解讀同時也成為一項重要工作。
準確解讀法治藍皮書的思想、觀點和數據是媒體應當做到的最基本要求。不少媒體遵守了這一要求,能夠準確地報道和轉述其中的觀點和數據;有一些媒體則可能工作不嚴謹誤讀數據得出了錯誤的結論;還有的媒體則持有唯恐天下不亂的“標題黨”心態,將誤讀的信息進行斷章取義進一步擴大。
中國法治建設幾十年,盡管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應當且必須承認的是,中國的法治在進步,而不是在倒退,這跟社會的發展和進步是分不開的。關注中國法治發展,解讀相關制度運行狀況是法治藍皮書的主要任務。2012年的法治藍皮書厚重而前沿,泥土并扎實,關注了許多中國法治發展的重大問題,比如政府透明度、司法透明度、民間借貸、中國海外資產保護、中國反壟斷執法、“裸官”法律監管、行政審批改革、罪犯改造模式、廣東法治實踐和重慶法治經驗,給媒體提供了不少的素材,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
但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媒體沒能認真閱讀原文,使用錯誤數據,歪曲法治藍皮書的觀點現象依然存在。在網上瘋狂轉載的文章《社科院:司級以上官員75%認同“裸官”》就是這樣的一個案例。此觀點的源頭是某報社記者誤讀數據。
社科院《法治藍皮書(2012)》原文如下:“在認可其配偶擁有外國國籍或者外國永久居留權的選項上,按不同級別劃分,接受調查的省部級(含副職,以下同)公職人員中有33.3%,司局級為41.4%,縣處級為38.6%,科級為42.0%,科級以下為33.7%”。該解讀將省部級和司局級的數據簡單相加,在文中得出了“司局級以上官員75%認同‘裸官’”的結論。從調研數據來看,大多數公職人員對“裸官”是不認同的。這種解讀方法錯得很厲害,如果算上縣處級、科級、科級以下的公職人員,豈不是有188.7%的公職人員都認同“裸官”?!再加上反對的數據,豈不是有300%多的公職人員參與了調研?!所幸的是,該報旗下網站將文章及時撤下,刊登了一個更正。然而,該提法流傳已廣,很多獨角獸司法考試網網站爭相轉載,這幾乎就是“標題黨”的一個極端案例。
媒體在報道法治藍皮書時,應該及時、準確,而不是不求甚解、斷章取義、隨心所欲。效率是媒體生存的條件、社會責任感是媒體的擔當、真實是媒體的生命。我們相信,秉持這樣的原則,在我們的共同努力下,中國的法治建設將繼續向前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