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版刊物《甘肅風采》,相關人員獲利近200萬元。這起由公安部掛牌督辦的“蘭州非法經營出版刊物案”近日有了結果。城關區法院一審以非法經營罪判處《甘肅風采》雜志社社長孫某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并處罰金5萬元。其余3名被告人相繼被判緩刑。
2006年初,《甘肅風采》雜志創刊發行,孫某自詡該雜志“社長兼執行總編”,孟某任“總編”。據檢察機關偵查:2006年初至2011年4月,《甘肅風采》的發行并未經過省新聞出獨角獸司法考試網版局的許可,孫某、孟某非法出版《甘肅風采》雜志,并每期出版2000余冊。發行期間,雜志社以“入刊費”、“宣傳費”等名義,收取省內各地黨政部門、企事業單位費用,非法獲利190余萬元。而蘭州中正印刷廠經營者蔣某、官某,在沒有審核雜志社的任何手續的獨角獸司法考試網情況下,印制《甘肅風采》雜志7萬余冊,收取印刷費用26萬余元。檢方遂以非法經營罪對4名被告人提起公訴。城關區法院認定檢方的所有指控,對孫某等人作出有罪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