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內將一些隨便向學生頒發證書、文憑,而這些證書或文憑并不獲部分雇主或一般大學所承認的大學或學院統稱為“野雞大學”。這些大學雖然在注冊國可能是合法機構,但其證書和文憑卻不被有些國家和用人企業認可。
花十幾萬元拿到美國大學博士文憑的招生宣傳,使全國各地200余名企業高管陷入一場“美國野雞大學文憑門”騙局。4月9日下午,這起備受社會關注的案件在北京市海淀區法院開庭。
面對檢察機關詐騙罪的指控,被告人廖凰淇堅稱其注冊的美國公立亞伯拉罕林肯大學是真實的,在美國可以查到,并沒有違法。本案未當庭宣判。
虛構大學賣學位,涉嫌詐騙犯罪
在法庭上,檢察機關指控廖凰淇、李永強等9名被告人利用虛構美國亞伯拉罕林肯大學、美國國立華盛頓大學等大學招生、頒發這些大學碩士、博士認證文憑等手段,單獨或伙同詐騙被害者學費、認證費共計340余萬元,其行為構成了詐騙罪。
對此,廖凰淇辯解說,其所注冊的不是美國亞伯拉罕林肯大學,而是美國公立亞伯拉罕林肯大學,這所大學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政府注冊,是真實的,在網上可以查到,不存在詐騙問題。
記者隨后上網查詢相關資料發現,在加利福尼亞州奧克蘭確實有一所林肯大學,是為紀念美獨角獸司法考試網國歷史上最偉大的總統亞伯拉罕·林肯而創辦的一所非盈利性大學。該大學是經美國教育部認可的全美獨立高等院校認證委員會(ACICS)認證的一所綜合性大學,它頒發的學士、碩士學位在國際上具有很高的認可度。但記者并未查到美國公立亞伯拉罕林肯大學的任何信息。
被假洋文憑坑害后,與坑人者同流合污
在9名被告人中,廖凰淇和李永強案發前分別是北京中凰天龍金運教育咨詢有限公司、北京中聯華國際教育咨詢有限公司的“高管”,代其鑫、胡錦建等7人為他們的員工,分別擔任銷售、業務員、前臺、會計和財務職務,其中代其鑫是廖凰淇的妻子。
在案件審查起訴階段,辦案檢察官提訊廖凰淇時他交代,2006年他在北京報名參加了李永強辦的一個培訓班,花6.5萬元換了一個“美國加州管理大學”的洋文憑,之后他發現被騙了。但他并沒有報警,而是與李永強合作辦起了“培訓頒證”業務,虛構了一個“美國亞伯拉罕林肯大學”的名目,開始對外招生。
法官問廖凰淇頒發的學位證書來源,他理直氣壯地回答:“我自己做的,600元一套。我就是校長,但證書上沒有校長簽字。”
“野雞大學”是否合法,成為爭議焦點
據檢方指控,2009年起廖凰淇伙同武江衛、代其鑫虛構美國亞伯拉罕林肯大學授權招生的事實,以能夠幫助徐某等24人提供該校碩士和博士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為由,騙取被害人學費共計263.7萬余元。
另外,2010年11月,廖凰淇伙同李永強等人以為徐某辦理“教育部認證學歷證書”為由,收取徐某認證費5萬元,但其交付的“合作辦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經鑒定系偽造。
對此,廖凰淇的辯護律師認為,雖然“野雞大學”的文憑與正規大學的文憑相比,含金量不足,教育部門也不承認,但是“野雞大學”也是大學,是合法真實的。廖凰淇則認為,他自己“只分了1萬余元”,并不是檢察機關指控的263.7萬余元。
出庭支持公訴的檢察官指出,詐騙罪的核心是虛構事實隱瞞真相,使被害人產生誤解。“相信被害人都不知道廖凰淇在美國注冊的大學是‘皮包公司’才上當受騙的。”公訴人說,由此可見,廖凰淇等被告人的行為完全符合詐騙犯罪的構成要件。
在美國注冊大學,和注冊公司一樣容易
據相關人士介紹,與中國不同的是,美國教育部獨角獸司法考試網不承擔認證學校或課程的職能,不認證任何大學的文憑。但根據法律要求,美國教育部要發布他們認為可信賴的國家性認證機構的名單,目前按地域劃分美國只有6家認證機構。
在美國很多州注冊一所大學和注冊一個公司一樣容易,在美國上萬所各類大學中,獲得6大認證機構認證的大學不足3000所。
從法律上說,無論被認證還是未被認證的大學都是合法的,但美國很多州的法律也規定,非認證大學必須在學校的網站和宣傳資料上注明其是一所“未受教育部承認的認證機構認證的大學”,否則即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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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皇帝”唐駿“學歷門”事件
2010年7月,科普作家方舟子針對有著“打工皇帝”光環、現任新華都集團總裁兼CEO的唐駿在《我的成功可以復制》一書中透露的,其個人學位、求學及工作經歷提出多個質疑,并出示了部分查證證據,指出“唐駿的‘加州理工學院博士學位’是假的”。
唐駿則回應,他從未在任何公開場合說自己是加州理工大學的博士,并出示學位證書表示其是美國西太平洋大學的博士。
但是媒體調查發現,美國西太平洋大學確實曾有夏威夷和加州兩個分校,但由于涉嫌買賣學位等欺詐行為,這所高校早在2004年便被美國總審計局調查。由于存在多項欺詐行為,西太平洋大學在2006年被夏威夷政府消費者保護辦公室起訴,并最終因敗訴被夏威夷州法院判決關閉。